一路上开过去, 天气有点阴, 不过温度很舒服. 九月底度假的热潮应该已经过了, 路上蛮空的, 没有堵塞, 十分顺当.
我们不赶时间, 从容随性, 看到风景秀丽的地方就停一停. 这里是去Ithaca的路途中, 一个叫Taughannock的小瀑布, 12,000年的冲刷把石壁给刮平了.
秋天在不知不觉中悄然而至, 大片的绿色中渐渐渗出了些黄和红.
Ithaca这座小城市因为Cornell University而出名, Cornell在美国大学中名列前茅, 1865年建立, 是著名的常春藤盟校(Ivy League)之一, Ivy League的学校都是比较难进的, Cornell相对还算比较容易进, 但据说要出来(毕业)则很难. 我们在Cornell的校园里逛了一圈, 感觉是校府很大, 景致很美丽, 教学楼东一幢西一幢, 夏天走走还行, 到了冬天赶课的学生一定挺辛苦的.
Vincent的表姐就是Cornell毕业的, 她说那里生活挺单调, 也难怪这里除了大学之外没有其他的娱乐场所, 只能说是个做学问的地方.
离开Cornell, 我们一口气开到了Wallkill, 在这个小镇休息一晚, 第二天会去Woodbury Outlet Mall转转, 然后再进纽约城. 当晚在T.G.I. Fridays吃了晚饭, 就在我们的Motel附近.
食物质量很一般, 我唯一的鉴定方法是点了他们的Angel Hair Pasta, 面条煮过头了. 不过Vincent的Jack Daniels Burger据他说很好吃.
第二天去了Woodbury, 距离上次来已经有4年了吧, 没太大收获, 下次细说. 然后我们一鼓作气驱车, 从George Washington Bridge进入曼哈顿. 终于到了, Columbus Circle附近, 我们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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